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押金与定金的区别
来源:宁波经济合同律师网   时间:2010-10-17 20:06:05

    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,担保债权的实现。和定金一样,都是担保,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。

   与定金的区别:

   理论区别:一、性质不同,定金是金钱担保,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。二、交付时间不同,定金在履行前交付;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、合同履行中交付,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;三、订立人不同,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,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;四、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;押金在交付后,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,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,做质押。

   实践区别:一、数额不同:定金为20%的数额,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;押金没有规定,从当事人的约定,并且可以高于价款;二、也是最明显的区别,定金的罚则即上述;押金无所谓罚则,交付人不履行义务,无权收回押金,接收人不履行合同,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(同样区别于预付款,如果交付一方违约,预付款是要返还的;而押金就不返还了)。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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